大学生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读后感1
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叫做《务虚笔记》,署名是史铁生,也没怎么多想,就把它买了下来。心里大约想着算是纪念吧。隔了一天,才开始读。这本书没有前言,没有后记(很符合其风格),而且读第一章《写作之夜》的时候,我更坚定的认为这是一本散文集,记述的是作者对各种命题的思考和心得。但是读下去,才发现没有这么简单,它竟然是一本小说。中途有过写笔记的激动,因为自己看到了自己熟悉的东西,比如语境,比如技巧,比如表现方式等等,但是我还是静下心来,在最终读完之后,才动笔。哦,不,是才开始敲击键盘。
利用百度,先搜索别人的看法,别人的读后感,但看了许多篇都觉得差强人意。周国平写过一篇类似于我的这个题目的文章,但是我没能看下去,也许是因为过于理性和冗长。而后看到过一位博士的分析,还是现实主义分析学那一套,好像很有学问,但是没有触及实处。诚如他们所说,这是一部不同的小说,风格迥异,打破了小说的写法,摧毁了小说的规范。我很奇怪,在一个文学不景气的时代,还继续运用着老“学院派”的腔调,利用固有的模子去扣每一篇作品,那我不知道,这样的写作,循规蹈矩的、墨守成规的写作还有什么意义,就算是符合了“审美”,又有什么意义。真正的写作应该是生命自然而然的倾诉,不管采取什么形式,无论通过什么途径,甚至,不管有没有观众。写作不是先以取悦观众而产生的,个体生命得到共鸣的前提,必须是,你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
而后,我在“史铁生吧”里,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有一个统计贴吧成员年龄的帖子,帖子显示,这个贴吧里集中着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人。而这些人对《务虚笔记》有着的崇拜,又是走向了极端。他们被这本书鼓舞着,说着它的伟大、不凡,说它应该得什么奖,应该成为影像记录等等。哦,不,这不是这本书的本意,尽管故事的实现形式更容易被新锐先锋的青年人所接受,但它不是这样的。它同样需要时间来阅读,它是众多生活的实现者,没有生活阅历的人,可以为其语言所折服,但是,还是没有读懂。它的台词。潜台词。
这本书,就像一个曾经破碎过的镜子,无数碎裂的镜片重新按照原来的位置安放、固定。但是,但是你去照它的时候,你就不是一个形象,而是千万个形象。是千万个形象,实现了你的形象。而这个形象,也就是作者本人。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其实就是对这每一个形象的书写。这不是甚么艰深晦涩的文字游戏,而是一种认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致力追求的一种写作方式,就是印象、意象、事实的叠加,就是你、我、他的实现。所以,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在丛生的文字里,找到了几个答案。包括,为什么写,该怎样写,写什么。这是史铁生藏在文字里的谜底之一。
姑且把它的存在叫做谜的存在吧。这本书就像一个魔方,你利用固有的思维是不可能去解读,只有把思维放置在一个更深广邃远的时空里,作为一个立体模型,才能得到你所想看到和得到的内容。
这是一部“冥想书”,从一个人的冥想中开启故事的序幕,然后在不同的线索里求证。关于爱情、欲望的由起和破灭、挣扎与重生。而时代则是俯瞰众生的模具,在这模具之底,无限的形式是因了无穷个体的运动。个性的差异,在相互挤榨和时代的碾压下,得到了不同的实现,得到了不同的差异。尽管一度在作家的笔下出现了时间的虫洞、年龄的错乱、对多极之维的眺望,但是,毕竟时代就在那里,成为过去时;在那个过去时里,肉体和心魂早已固定成型。但这塑造又远没有停止。作者在创造形象的同时,一度对自己的形象产生了怀疑,困惑、求解、剖析乃至拷问,在实在的写作中,洞开了一扇虚无之门。“存在的核心是一种虚空,就像我之所以了解我是因为我通过与别人的心灵沟通后对自己的体察,这种沟通并不是一个实在的接触,而是依靠我的一个设想、一个回忆、一个诉说,这些呢都属于无形的、虚空的。”
这部冥想书里的故事和推断不合逻辑但又必然存在。语速缓慢,宛若耳语,甚或呓语,各种艺术手段(插叙倒叙乃至混乱时序、旁白自白乃至)运用娴熟。直到第十三章的时候,故事才赋予了人间烟火,有了主观的宣泄,尽管不露痕迹。也就是说,使人在阅读渐渐疲倦的时候,有了新的兴奋点。
这些故事更像是一篇篇散文的集结,如果不通读,你会毫无头绪,也体会不到作者的匠心。匠心独具。在结尾,散漫得到了团聚,纷乱得到了结合,混沌有了意义,故事得以完整。但这也正是我遗憾的地方,这一部与众不同的小说,在结尾屈从了小说的规范。它本可以没有结尾,不用面面俱到去交代每个人的结局,因为故事永远没有结局,永远在发生,永远有着无尽无边的脉络。
这是一部生命之书。爱与欲、生与死、光荣与耻辱、尊严与卑微;水与火、灵与肉,生命的暗喻、艰涩的旅程,童年的影子、人生的指向,渴望犹如白鸟自由飞翔,犹如飞蛾义无反顾的蹈火而去。在平静之下,在万籁俱寂当中,在如无边葵田的茂密文字的深处,流淌的是轰然壮观的对生命的倾诉。
大学生读后感2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大学生读后感3
读罢路遥成名小说《人生》,感悟良多。
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西北年轻农民,受困于农村传统观念,以及自身的自卑心理,怀才不遇、渴望实现自我价值。故事的环境背景是西北农村,与我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差异,然而那种小人物的奋斗故事却可以很快抓住我的心,不仅是因为它和我喜爱的另一部路遥著名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几分相似,更因为它与大多数读者(比如说我)的心理体验相贴近。
没有人的人生路是笔直、顺利的,从小到大,我们的生理与智力都由弱变强,没有人刚刚降生时就强悍,面对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人有绝对的自信。一句话,我们都曾经是弱者,都是经过无数的努力,才成为现在的自己。于是,在高加林身上,我们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能够体会他被人顶替了民办教师职位后的愤恨,能够体会有知识有抱负的他,面对自己重新成为农民这一现实时的苦闷,甚至当他获得巧珍的爱情时,作为读者的我,内心也着清凉的感动,对加林在不幸中的幸福感同身受。
文学作品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在制造距离的同时,也制造了关联性,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让你与作品中的人物不自觉地产生“同感”。
小说的上半部分并不十分精彩,却为下半部的跌宕铺垫着情节与情绪的背景。命运的不公与不幸、逆境中的爱情、冰冷中的温暖、不屈不挠的自我奋斗……上半部以加林的自我实现为小结,然而所谓的“自我实现”,却又来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几十年不见的叔叔转业回乡在县里任局长,被人轻视的家庭因此而扬眉吐气,加林也因此被叔叔身边的溜须拍马者顺理成章地安排了有前途的职业,摆脱了他的农民身份。
然而,为他高兴之余,内心总有些许不安。下半部分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来到县城的高加林果然一展他的才能,事业平步青云,而他也收获了新的爱情。在感情的两难抉择中,他衡量的标准不再是内心的感受,而是现实的利益。为了事业的发展,为了从县城到真正的大城市,他用“缺少共同语言”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欺骗了自己,放弃为他付出一切的淳朴的农家女巧珍。他成为了另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为我所熟悉、同情的小人物高加林,而是一个看不清自己、为眼前利益放弃生活原则的迷途青年。
此时,读者和看着加林长大的德顺爷爷一样伤心,为了加林的迷失自我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可是,在我们满以为出卖原则的人将和新欢奔赴幸福新生活,而故事将成为淳朴善良的巧珍孤苦一生的悲剧时,作者又借命运之力和所有人开了个玩笑:受伤的小人捅了背后一刀,踢爆了加林借“后门”获得职位的秘密,刚正不阿的叔叔没有袒护亲属,春风得意的青年即将再次面临成为农民的命运。急转直下的故事进展不仅惊得主人公半天回不过神儿,连对他由同情、赞许到愤恨、不齿的读者,也无法不感到错愕。
路遥并非故意玩弄情节,事实上,人生本也如此。有人说,人生无常,然而作者在此就是在探讨,无常的人生中,冥冥中亦有定数。这听上去像是封建迷信思想,不妨打个比方:
人们常说“足球是圆的”,但这“定律”常常只能局限于一场球赛,偶然因素几乎可以主宰比赛、决定最终的胜负,而如果将探讨的范围扩大到一整个赛事,甚至某队或某国多年的足球事业发展,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足球是圆的”,我们看到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就像黄亚萍父亲说的,“生活永远都是公正的”。而用时兴的话说,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于是,一切回到原点,加林重新回到农村老家,成为农民,只是他身边已不再有大小姐黄亚萍那“高雅”的爱,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给弄丢了——痴情淳朴的巧珍已嫁做他人妇。
加林就是我们每个人,他和我们一样,有信念、敢追求,但也有我们都有的弱点。很多人不也和他一样,为了达到目标,有时甚至出卖原则。德顺爷爷对加林爱得深切,由爱而生恨,但恨是以爱为基础,恨其不坚持,却并不一棒子打死。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走弯路,跌倒了敢爬起来,人生还要继续。
回过头来看,巧珍的美是美到极致的。那不仅是因为小说中的她是农村远近闻名的俊女子、身体像白杨树般苗条,更是因为她的纯粹。她爱得纯粹,没有半点虚假,也不掺杂半点个人利益。加林的需要,她总是最懂,就连分手后她对自己婚事的决定,也是为了他——她知道加林仍然在内心中爱着她,为了禁绝他对自己的留恋,让他勇敢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她在悲痛中很快地把自己嫁掉了。就像德顺爷爷所说,巧珍的心像金子一样。她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她勇于追求,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坚持自己的生活信念和原则,从未改变。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者,依然会被朴实、美丽的巧珍感动,会为她的善良以及为爱甘愿奉献一切的纯真而赞叹不已,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以她为榜样,只求付出不问回报了。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在理想主义与原本应有的微妙平衡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哀。
大学生读后感4
谈起的《匆匆》,不由使人想起咏物言志的名篇《时钟》。尽管格调各异,但两位作家不谋而合,抓住人们日常习见而又易于忽略的物象,或寄情述怀,或生发议论,感叹韶华易逝,人生短促,亟需珍惜时间,爱惜生命,有所作为。
朱自清面对令人失望的现实,心情苦闷,念旧、低徊、惋惜和惆怅之情不能自己。但朱自清毕竟是一个狷介自守、认真处世、勤奋踏实的人,虽感伤而并不颓唐,虽彷徨而并不消沉。
时间,它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但却又实实在在地在人们身边无情而匆匆地流逝。朱自清以他丰富的想象力,形象地捕捉住时光逝去的踪迹。文章起首,作者描绘了燕子去了来,杨柳枯了青,桃花谢了开的画面,以自然物的荣枯现象、时序的变迁作渲染,暗示时光流逝的痕迹。作者由此想起自己二十四年共八千多个日子像“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无影无踪,“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作者再进一步,具体而微地刻绘了在日常生活中吃饭、洗手,上床乃至叹息的瞬间,时间就此“逃去如飞”,自己过去的日子犹如“被微风吹散了”的“轻烟”,“被初阳蒸融了”的“薄雾”那样消逝。作者深感既然“来到这世界”,就不能“白白走这一遭”,层次井然地揭示了题旨。朱自清珍惜寸阴的思想无疑与古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诗句,和“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箴言的精义暗合,但因朱自清“于人们忽略的地方,加倍地描写,使你于平常身历之境,也会有惊异之感”(《“山野掇拾”》),这一写法就使空灵而抽象的时间概念化为具体的物象,给人以真切的质感和强烈的.流动感,仿佛成为人们朝夕与共的伴侣,鲜活灵动地呈现于读者面前。
引人注意的是,在时间的悄然流动中,在仅只六百余字的短小篇幅内,朱自清运用多种修辞方式,委曲尽致地展示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读者清晰地把握住他的意念流动的脉络。文章开头,作者以三个排比句来描写春景,把燕子再来,杨柳再青,桃花再开,跟与之相反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相映衬,使人想起时光的流逝,引动思绪,点出题眼,以抒情性的设问句式,提出时间是被人“偷了”,还是“自己逃走了”的问题,深感时不我待。然后,在第二、三段,紧接着前面的设问,引出另外的问题,作者把自己过去生命时间的流喻作一滴水,把大自然“时间的流”比作大海,以渺小和浩瀚两相对比,抒发了伤时而又惜时的感喟。在时光来去匆匆中间,以拟人化手法,赋予时光的象征太阳以生命,说太阳在自己身旁悄声地挪移,伶俐地跨过,轻盈地飞去,作用为此而感到茫然和惶恐。他借饶有情味的太阳之匆匆出没,寄托奔涌的情思,深化题旨。最后在第四段内,作者全用设问句来追寻自己过去生命”游丝样的痕迹”,显示了对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和对生活执着的追求,并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作结,与开头反复和呼应,表现了难以平静的心情。作者一方面发挥奇妙的想象力,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多种修辞方法,特别是用贯穿全篇的十一个设问或反问句,作为情绪发展的线索,借有限的物象,展示无限的思绪,并借助于精巧的构思,把“磅礴郁积,在心里盘旋回荡”已久的感情加以极尽“层层叠叠、曲折顿挫之致”(《短诗与长诗》)的表达,叩人心扉,耐人吟味。
朱自清凭籍对客观事物的精微观察和体验,以流动的传神的,通过融情入景的写法,显示了绘画的美和诗意的美。譬如,他笔下的太阳,已非通常的自然景物,而是作者创造的一种艺术形象,是作者将主观感情和客观外物融合而成的主客观统一体,形神兼备,情韵独特。语言具有节奏感和旋律感,在朴素平淡中散发出浓郁的抒情气息,达到富于诗情画意的美学境界。全文以格调、词藻、情意和风神的美,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的读者。
朱自清以“匆匆”为题来抒写时间是难得而易失的感受,这题目本身既蕴含有浓冽的情味,又潜隐着生活的理趣。他是大学哲学系毕业生,往往情不自禁地以哲人的眼光观察和思索社会人生问题,在不少散文中以诗人一般的抒情笔调描写日常生活,蕴理于情,使作品带有哲理意味,意蕴趋于深厚。在本篇中,作者对时间问题的思考,围绕着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进行探索,在其间流露的寂寥惆怅而又激情难抑、苦恼彷徨而又切实追求的矛盾心情,固然代表了“五四”时期追求进步,一时又找不到出路的青年知识分子较为普遍的心理状态,反映了时代情绪,但他那种珍惜寸阴、热爱生活、励志向上的人生态度,更给广大读者以启迪,由此引发联想,在生活和工作中只有捕捉住现在,才能把握住未来。由于朱自清努力追求生活的真趣,萌生了新异的感受,作品就会富于理趣,警世醒人。
《匆匆》的格调委婉、流畅、轻灵、悠远。全文篇幅短小,结构较为单纯,句式大多简短,燕子、杨柳、轻烟、微风、薄雾、初阳、蒸融、游丝等词语飘忽灵动,意境清隽淡远,通篇显得和谐匀称,融洽得体,而这一切又是与作者为寻觅时光流逝的踪迹,以表现思想情绪的微妙流动相一致。
大学生读后感5
花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日日夜夜的追着看,终于把《窃明》追完了——至少目前的故事是完了。
如果作者只是就此就完完全全的打住了笔,把故事永远定格在喜峰口面对着皇太极的大军,我想,对于看书的人来说总是意犹未尽的,但对于小说来说,他就不是一部纯粹的穿越小说,而是一部史论体的。
以前别人总是好奇的问我看的是什么,我总是拿《寻秦记》做一个比方,但是当我合上的时候,我才发觉其实作者的写作,就像鲁迅先生倡导的那样,是在呐喊中用鲜血和身躯去重塑我们的传承,去尽可能的让无数被历史尘埃遮蔽的人物重新得到他们应得的尊崇和荣誉。
当然小说本身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越到结局也就越引起争议。关于,这是一个自明朝以来就从来没有停歇过的话题,这个广东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人物是忠是奸,在明朝的记录和清朝编订的《明史》里完全不同,就是在当时的记录中间也有着许多令人无法琢磨的看似怪异的举动,后来李敖以此为脚本通过和李十力的师傅的对话渐次展开这一历史场景,居然成就了一部《北京》,传说还得到了文学奖的提名。随着文字和观点一步步推进,追读者也就有了完全对立的阵营,但正如一位名叫萨苏的网络名人的评点,“我绝对不赞成《窃明》的历史观,但我绝对推荐《窃明》这部小说。”
《窃明》让一个未来的人物稍稍的改变了历史,但是历史无数真实的场景却更深的映在我们的脑海。其实明朝的失败,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说,从最根本的角度上来说,是制度和技术上的失败。全国的财政和税收没有统收统支,各地充斥着短小而互不隶属的运输线,军队的兵员缺额是军官收入的主要来源,手铳的制造没有统一标准导致无法使用,一线的指挥官没有指挥权而受制于文官或者太监,军队的积极性靠赏赐和抢劫许诺而不是靠纪律得到维持,这些都使得每一场战争的胜利和失败都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在我看来,终生最大的成就,就是练就了一支以纪律和协同为准绳的军队,加以多兵种的协同作战,使得这支军队不论在东南沿海的抗倭还是蓟辽长城上对蒙古的震慑,都取得了彪炳史册的巨大成果,并通过戚继光的著作使之订立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准则。然而这一成就却并不为当时的文官阶级所认可,即使在和谭纶的时代,有名一代推崇的不是戚继光而是梁,而李成梁镇守东北几十年的军事成果看起来很大,首级很多,却是不可持续的,并且最终从他的上千个所谓的义子中走出了一个靠着明朝的丧葬费起家的军事人物,他把今天大致从铁岭到营口从抚顺到黑山的一小块地方定名为金,却被他的子孙们成为清太祖。
如果真的可以进行历史的穿越,我想我们也很难去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譬如主人公在觉华岛上做出了辽东最为精彩的一次反攻,然而历史的事实是,尽管有规章制度要求冬季必须不间断凿冰,觉华岛上的七千官兵和他们的亲属对它置若罔闻,直到后金的骑兵踏上厚厚的冰层,这个承担着东北几十万粮食弹药供应的中转站就毫无抵抗的落入敌手,而袁崇焕在报捷的文书当中故意忽略了觉华岛的损失,在嘉奖的诏书公告天下之后才进行了轻描淡写的所谓修正,明朝数年财政收入的成果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灰飞烟灭。明军对于制度的遵守纯粹取决于武将的个人好恶,甚至是文官的瞎指挥,而文官对于战报的忽悠的能力却极为擅长,好在大学士们对这一套更为擅长,几个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对战报的去伪存真的解读往往都能够做到八九不离十。
这些都是明朝的沉疴,沉疴了三百年,我们即使有着现代的思想,也恐怕很难去扭转危险的。和现代我们的想法不同,即便是天启去世、崇祯初继的时候,明朝也没有把白山黑水间的举兵看作严重的边患,历史书上写的萨尔浒战役在当时时并没有看作是一次转折,之后的熊廷弼、毛文龙都曾让努尔哈赤差一点没有喘过气来。然而熊廷弼在东林党得势的时候作为楚党成员被罢,在阉党得势的时候又作为东林党员被传首九边;毛文龙已经是东北唯一的总镇总兵,手持尚方宝剑,袁崇焕连报告也不打就把他杀掉了,让崇祯在北京背了黑锅还不敢说一个字。或许长城并不是们所写的那样被崇祯毁掉的,长城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雷峰塔,不过是被明朝上上下下无尽的短视和传统在不知不觉当中毁掉的。
即便如今天,我们依旧没有完全的走出柏杨先生所叙述的中国人的窘境,因此在这里点评那一朝的风云人物的私心其实也未免汗颜。明朝的制度培养出的是华夏史上最有骨气的士大夫,终明一朝,没有汉高祖开创的“和亲”,没有宋朝延续百年的“岁贡”,也没有清朝数不完的条约。自从朱棣开创“天子守国门”这一制度以来,明朝就一反历代重兵拱卫京畿轻视边镇的常理,而是把最优秀的士兵集中在抗敌的最前线(宣、大、蓟、辽),很多的皇帝都在战场上留下了自己的记录,虽然有些被人为的贬低,有些却成为了明朝可怕的梦魇,但自始自终,他们都保有着大明的尊严。
沉疴已然,风节足畏。我之观明,深折此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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