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让业主签承诺书

时间:2023-05-26 13:11:1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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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让业主签承诺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让业主签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让业主签承诺书

  甲方(业主):

  乙方:

  本物业名称:

  房号:建筑面积: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定立本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其名下的物业依法享有所有权;

  2、依法使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备设施的权利;

  3、要求毗连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绝维修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可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投诉直到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4、业主代表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有权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7、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房屋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并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

  8、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之相关规定;

  9、按规定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水、电、煤气及其他代收代缴费用;10、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11、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2、转让或出租所拥有时物业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要求受让方或承租人签署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本协议;

  13、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在小区内的行为负责并对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之相关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5、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6、甲方不得占用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其所有功能;

  17、甲方必须配合、服从乙方的车辆管理工作,车辆必须停放于车位(库),自行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切勿将贵重物品或钱物放于车内。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功能和性质,放置除车辆以外的其他物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之相关规定的行为;

  5、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年年底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订立《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10、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在物业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与管理服务;

  4、公共环境日常卫生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及清运(不包含垃圾中转处理工作);

  5、交通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6、公共秩序的管理服务;

  7、管理开发商移交的本物业相关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整洁良好,统一;

  2、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正常运行,有运行记录,建立健全保养、检修制度;

  3、公共环境道路保持清洁;

  4、绿化:植物长势良好,对花草树木修枝,做好病、虫害的防治;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有序,如发生交通事故协助交警部门处理;6、公共秩序:合理布置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电梯等设备的年检费、二次加压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水池清洗费和消毒费等费用)

  1、甲方交纳费用时间:接房之日;

  2、住宅物业管理费:别墅:元/月·㎡。

  3、空置房物业管理费:乙方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100%向甲方收取。

  4、甲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交纳;

  5、甲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甲方不得以工程质量问题、销售承诺、市政配套等地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造成的问题为由迟交或拒交本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同时,不得以空置为由少交或拒交物业管理费。

  7、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8、每次交纳服务费时间为上次交费末尾日。

  第五条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机动车场地管理费:收取。(此费用属于机动车场地停放管理费,不属于车辆保管费,对租赁场地上的车辆的被盗及损毁等安全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非机动车辆管理费: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3、变频供水设备使用费(含电费、维护费):按有关规定据实分摊到户;

  4、生活垃圾代运处置费:执行政府标准;

  5、供水水池清洗费、消毒、办证费:据实分摊到户。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标准。

  第七条保险

  1、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2、乙方不承担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和影响房屋外立面的统一性,也不得于室外加装防盗笼、栏杆、窗等

  (如确需改变,须持改造方案、申请及物业公司意见,报大理度假区房管局审批后报物业公司备案后方可施工);

  2、为保证交房的顺利开展,甲方需按公示的交房流程办理交房手续。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占用苑区道路、临时停车位等公共部分,也不得于公部分私自悬挂、粘贴、摆摊。

  4、公共设施、管线、管道经过甲方自用部位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抢险等工作的方便和支持,若甲方不配合,所造成的他人和公共部位、设施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非产权部位的面积,其使用范围及权限甲方须严格按照协议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也不得侵占、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6、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与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

  7、若出现不可抗力或非管理原因造成本物业内设施、设备运行中断,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恢复其正常运行。本协议所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因此而拒交。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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