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承诺书范本
篇一:项目申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司)郑重承诺:
我单位申请20xx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机关报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管理,确保立项资助项目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更充分发挥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度行)》(校发[20xx]14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提出具体要求,并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获得立项资助的各项目主持人及其指导老师签署本承诺书,立项资助项目的主持人承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切实遵守如下要求:
1.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一经正式立项,项目申报人(包含项目主持人、参加人员,下同)即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表列明的研究题目、研究内容、项目完成期限、成果形式等开展研究工作:在实施项目研究过程中,若确实需要调整项目内容、完成期限等,项目主持人应在项目组全体成员讨论一致并征得指导老师同意的前提下,向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相应调整。
2.立项资助项目的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应根据项目申报表列明的调研计划和项目研究的需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获得立项资助的各项目组成员在开展调查时,应取得并妥善保存好诸如开展调研活动的往返车票、相关图像、访谈记录等足以证明确已深入实地调研的原始材料,并在办理经费和项目结题手续时,整理、提交给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备审核或归档保存。
3.在立项资助项目的`研究过程中,项目申报人应于该年度12月初提交包含项目阶段性成果以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中期报告。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需要检查项目申报人是否按照《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表的约定开展研究工作。立项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中期报告的审核与检查工作,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该办公室在审核和检查中如果发现项目申报人违反《办法》的规定或者未能按照约定开展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终止或暂停项目经费的核拨,直至收回已核拨的项目经费。
4.申报人在完成立项资助项目时,应在指导教师及项目主持人所属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分别写出项目实施情况、成果评语和初步审查意见后,向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
会申请项目成果鉴定。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的主要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该项目所属专业(学科)指定专家鉴定组承担项目成果鉴定工作。专家鉴定组负责确认项目是否取得了预期研究成果,并提出是否同意结题的建议。
5.学校鼓励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在校内外报刊上公开发表,发表时原则上应注明“本项研究得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字样。对已有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校优先通过项目鉴定和结题。
6.立项资助项目一般以一年为完成期限,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的完成期限为下一年度4月底。若预计不能按照这一期限完成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经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过批准后,项目完成的时间方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为半年。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立项资助项目,学校将收回已拨经费,并取消项目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申报下一年度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助项目的资格。
7.在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完成后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向全校公布立项资助项目的实施概况,并公示项目研究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研究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名顺序有异议,请在公示后一周内向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有异议的研究成果,应进行调查核实、协商调解未果的,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最后裁定。
8.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的研究应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创新,项目研究成果不得抄袭或弄虚作假。若发现并确认为抄袭或弄虚作假,则由学校在对抄袭、弄虚作假的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扣除项目经费的额度乃至收回项目经费全额,并取消下一次申请立项的资格。
9.本年度本科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均为一般项目,学校对每个获得立项的项目资助2000元人民币。各个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组要合理安排资助经费的使用,项目经费分两次集中办理报销事宜,即分别于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时办理报销,具体时间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项目主持人办理项目结题手续时,
应向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
10.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应主动地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项目申报人在获得立项资助通知并签署本承诺书后,应尽早复制项目申报表并递交给指导老师本人,以便指导老师对项目实施更好地开展指导工作。同时,请各位指导老师切实发挥自己的本科生科研创新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并督促所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本承诺书作为计算指导老师相关教学工作量的依据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 立项资助项目 立项资助项目 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 主持人 指导老师 (教务处代章)(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项目单位申报承诺书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司: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43号)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保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我单位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单位公章
20xx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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