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合同

时间:2022-06-23 19:37:2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承包山林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山林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包山林合同(精选15篇)

承包山林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_____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___________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_____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工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2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友元林地的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

  二:承包面积

  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

  合计承包金额伍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给甲方现金1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关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xx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xxx年共计金额为xx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xx%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山林合同4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12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承包山林合同5

  甲 方: 村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 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断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亩的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买断期限

  买断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买断金额 买断费为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及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经营权、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买断甲方的山岭林地,上级各部门的各种补偿金(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退耕还林各种补偿金等)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八、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九、乙方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林地依法被征用、占用的,乙方无条件获得相应的补偿。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买断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买断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买断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甲方负责协调山林周围村民的各种关系,处理突发事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安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5、买断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7、乙方一次性买断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 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所有林木等必须按市场价格一次性作价转给乙方,或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原租金。

  8、乙方法定继承人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6

  委托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县xxxxxxxxxxxxxxxxxxxxxx国有(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xxxxxxxxxxxxxx县xxxxxxxxxxxxxxxx乡xxxxxxxxxxxxxxxx村xxxxxxxxxxxxxx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xxxxxxxxxxxx山的xxxxxx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xxxxxx亩,中幼林xxxxxxxxxxxx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东起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xxxxxx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xxxxxx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xx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xxxx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xxxx:xxxxxxxx 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xxxx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茎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xxxxxx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xxxxxxxxxxxx%向乙方付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盖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盖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

  xx年x月x日

承包山林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包山林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门面转租给乙方。

  二、甲方转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转租期限

  三、转让期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付甲方转让费__元正。

  五、租金按甲方原签定的租赁租金__元正。

  六、卫生费、水电费、工商费、管理费等一切的所有债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甲方负责,____年____月____日后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甲方

  (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转租其它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原来的转让费用双倍。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二)乙方每月应付清每月的租金及所有费用。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承包山林合同9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___份,申办林权证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0

  委托单位:xx县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县xx乡xx村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山的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亩,中幼林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东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县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盖章)

  地址:xxxxx

  开户银行:xxxx

  帐号:xxxxx

  乙方:xx县xx乡xx村xx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

  帐号: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山林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 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以上山林地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 年总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3、乙方每 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 年第一年的 月 日前支付;

  第四条 山林权属

  山林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砍伐和种植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乙方拥有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3、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均认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解决争议;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2

  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共计三页)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 亩(其中包括荒田面积 亩), 甲方林权证号: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时间: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续租, 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 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

  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壹

  2、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 及在承包的山岭外开设的原有道路应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库用水(无定量用水)都为无偿使用,不另作补偿。

  3、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5、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6、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贰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养殖,或另类开发、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 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

  1、租赁林地的《山林权证》复印件

  2、租赁林地的平面图。

  3、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承包山林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xxxxxx山的xxxxxx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亩,中幼林xxxxxx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东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xx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xxxx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xxxx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xxxxxx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xxxx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xxxx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xx县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承包山林合同14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xxxxxx山的xxxxxx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亩,中幼林xxxxxx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东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xx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xxxx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xxxx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xxxxxx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xxxx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xxxx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卫生承包合同·广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x县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承包山林合同15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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