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10-02 10:31:56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采购合同模板集合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采购合同模板集合5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版本号:A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购买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守: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之定购单,甲方应在乙方大货生产前提供相关的LOGO及辅料,逾期导致乙方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包装要求:每双以包装纸包好后入一内盒,按照合同附件内的装箱表具体装箱。

  第三条:交货地点:厦门市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后,供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90天内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2、如乙方的交货数量少于甲方的定购数量且又不及时补足的,货款应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乙方交货的品质应当符合GB/T15107—20xx《旅游鞋》国家标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验收。

  2、成品质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条款及附件补充要求以外,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大货生产前的封样为准,双方各存一份样品。

  3、乙方提供的大货订单中允许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开,用大纸箱包装并在箱外标明。

  第六条:责任条款:

  1、产品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数量超过3%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或终身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将所需维修的货物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甲方为“”商标所有权人,乙方公司须付绝对责任义务,不得私下生产、贩售或擅自允许其他第三方生产、贩售,且不得将本商标用于他项产品上,如经发现并调查属实。乙方应当按照所收金额的500倍赔偿甲方损失。(生产者及贩卖者得自动放弃抗辩。)

  4、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材料单。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损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值、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

  5、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数量及色、码分配交货,在规定的浮动范围±3%内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数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补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少于合同数量,乙方应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货值进行赔偿。若乙方交付货物超出合同数量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全部接受。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货物总货款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在出货前应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权人员到乙方的生产工厂进行产品所有品质检验,甲方QC或者甲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后乙方给予发货。

  8、乙方因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的,经双方共同鉴定,按货物损毁程度由乙方赔偿损失。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订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允许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资料均为甲方产权,无论是否做大货,乙方都必须为甲方保密,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2、乙方在大货生产结束后一周内,将大货多做或次品报废的货品上有关甲方提供的商标、吊牌等标识拆除,乙方应将商标、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辅料一并退回甲方结算,大货多做或者次品报废的货品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180天才能处理,否则甲方根据后果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特别约定

  货品进仓后60天内如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全数退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交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甲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税号: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账号:

  税号:

  开户行:

  日期: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天津日日上电力物资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确认自20xx年09月15日起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五金日杂等相关产品,并达成以下条款:

  一、供应配件范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向甲方各搅拌站(含北京建华布朗尼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甲方要求供应的配件。

  二、配件的供应:每月10日前,乙方接到甲方设备管理部副经理以上签字的《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零配件采购表》(以下简称“采购表”)后,于一周内将《采购表》中零配件按数量、质量、品牌、规格型号的要求配送到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经表中指定的签收人及库管在《采购表》上签字,但不得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签字无效)。

  三、乙方每月25日前将本月送货单及《采购表》送至甲方设备管理部对帐。《采购表》非指定签收入签字验收的,甲方不予对帐。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配件价格有异议并提出相应证据的,经双方协商调价处理。双方对帐的结果作为甲方支付乙方配件款的唯一依据。

  四、乙方提供的产品女-出现以次充好及假冒产品,甲方

  将对乙方处以相应货款金额10倍的罚金,并免费更换。

  五、价格见乙方提供的报价表。如厂家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调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据资金状况及乙方经营状况双方协商。

  六、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再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日日上电力物资经营中心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协议就乙方的红枣卖给甲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或提供收购地点、包装箱,负责验货,乙方负责采摘运输、过秤、装箱。乙方不得随意购买别人的红枣掺进甲方订购的果品里面。

  二、 红枣的品种_____________枣,数量:____________吨。

  三、 质量标准:分级或通货。收购的果品不得有裂枣、坏枣、青枣、黄枣,不成熟的风落枣、三级以下的小枣,红枣干度,红枣周身自然出现绉纹,以奥星公司标准。

  四、 价格:以市场价为准(参考阿克苏实验林场的质量、价格),优质优价,劣质劣价。

  五、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付给乙方订金_____________元。验货过秤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转账或现金。

  六、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觉遵守本合同,不得单方违约,否则按定金的三倍赔偿对方损失。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八、 收购时间:红枣的质量和干度达到标准为具体收购时间。

  九、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甲方:公司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要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熟悉。当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也不能没有限制。根据本法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XX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92.50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福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

  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

  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采购合同 关于采购合同09-15

采购合同..07-15

采购合同04-25

花岗石采购合同范本-采购合同12-24

采购主管对采购合同模板06-15

采购合同合同202209-23

生鲜水果采购合同范本-采购合同02-10

定制家具采购合同采购方09-07

采购合同模板04-18

委托采购合同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