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7-10 17:03:19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采购合同范文合集8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采购合同范文合集8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确认乙方为甲方职工工作服供货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 货物名称、商标、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

  备注:以上人数及金额以实际量体交货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和过程控制

  1、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生产,乙方已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职业工作服均使用XX集团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服装品牌“XX”,决不采用二三线品牌,并保证本合同约定之所有工作服均不转包其它企业生产。

  2、为确保产品质量,甲方在可能情况下将派员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把关,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职工经行实质性量体和生产进度安排。

  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员或请专家进行现场跟单,乙方应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一旦发现违约问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按本制作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赔偿。

  4、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供封样样衣,并保证样衣及工作服的一致性(中标80%毛料),保证西装里料全部采取国产材料,袖里采取羊蹄袖处理,袖子接缝采取双向吃水工艺;男女西裤据个人量体进行打扁、加裤脚衬和防滑带处理,其它按国标要求制作。具体详见样衣及双方约定的采取进口面料生产的一线品牌样衣标准。

  三、包装规定

  1、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采用手提套衣袋包装并配专用衣架,立体纸箱包装运输,10套/箱,内装交接单,纸箱外标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员姓名及数量。

  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物乙方不再回收。

  四、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付时间: 6月20 日前全部交付完毕。

  2、交付地点: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XX)。

  3、交付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及相关一切费用,协助甲方发放。

  五、验收

  1、服装按照甲方中标要求的封样样衣的面料、颜色、制作质量以及约定的辅料等规定进行原产地预验收和送达交付地点终验。同时,甲方将有权抽选产品送相关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按甲方抽检数量进行补货。

  2、甲方收到服装后,验收异议期限为15个工作日。若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3、服装送到甲方并经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质保期期限为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装出现的质量问题无偿负责返修,返修两次未达标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重新制作,直到产品达到需求标准。

  4、乙方在现场量体时,甲方职工需对测量的尺寸进行签字确认。

  5、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精确量体大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修、重做、退货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由XX武汉职业装营销中心全权负责,成立专门售后服务小组,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售后联系人: 电话: 办公室电话: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交国内正规税务发票(增值税发票),合同签订的3个日内支付30%货款作为预付款,货到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支付60%。余下10%三个月内质量没出现异议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限要求保证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在此情况下,乙方除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当乙方逾期15天(含)以上不能按约交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按本制作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赔偿。

  3、乙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4、若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九、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后(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有可能发生补单事宜,乙方在接到甲方补单通知后30日内将增加服装按本合同价格及相关质量要求及时补货到位。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

采购合同 篇2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蛟河市漂河镇秀艳文昌食品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办公用品,协议如下:

  一、合同范围: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班级用品。

  二、合作方式:

  甲方每月按学校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需要采购的办公用品清单,乙方根据甲方的清单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办公用品。

  乙方收到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办公用品送至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急需用品,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也可自行到乙方处自提。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甲方需核对来货单是否与订单一致,产品的规格型号以订单为准,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用以月未结款凭据。

  三、进货价格及更改:

  办公用品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元。当某种办公的市场价格升幅大于或等于20%时,乙方可就该办公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

  5、乙方提出调价申请必须要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双方沟通协商,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如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默认更新价格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6、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调价申请。

  四、支付方式: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核对本月来货总额无误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税收由乙方承担。

  五、权力与义务

  Ⅰ、甲方的权力与义务甲方按照采购协议的规定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做好明确的订货、收货和协调工作。甲方可对乙方采购的办公办公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有权拒收不合格的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

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乙方订购,沟通工作。

  Ⅱ、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的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合,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并有权终止合约。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指定一人负责与甲方的订购,沟通工作。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拾贰个月,自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七、乙方必须全力做好办公用品的配送,如遇不可抗力之原因引起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需在72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并在事后继续履行合约职责。

  八、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需添加合同条款或签订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 ×年1月

采购合同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所指定的风格、手感、质地要求生产大货,以盖章的实物封样作为外观和品质检验标准。

  2、理化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FZ/T81007-20xx)壹等品,由于面料风格因素造成的不达标理化性能,需以附件形式经甲方确认,才视为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前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4、若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有冲突,以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为依据,确定货物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5、特殊工艺以双方确认的封样为准,但须在订购之前告知并以书面形式提供明确的面料洗涤方法、缝制、熨烫等特别注意事项,如未提供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溢短装要求

  乙方交付合格货品数量应控制在需方订购数量+____%增减范围之内。甲乙双方结算应以实际合格交付的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作为定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货码单支付剩余____%货款(凭全额增值税发票),以上货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

  五、交(提)货地点:供货方仓库。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合同数量交货。

  七、提出异议期限

  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结款后____天凭票据提货。

  九、违约责任

  1、若产品成份、克重、纱支、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同意让步接收的,按双方协商价格接受结算;甲方不同意收货的部分,乙方负责包换、包退、返工,并且承担因此引起的费用。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按逾期违约处理。

  2、因交付货品理化性能不达标未经双方书面确认,造成成品质量问题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只接受合同订购的合格货品数量+____%以内;到货数量超出合同订购数量____%以外的,甲方有权拒收;到货数量少于合同订购数量____%并因此造成成衣数量不够引起甲方客户索赔的,需乙方承担此部分责任。

  3、如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按以下计算方式收取乙方违约金:逾期____-____天的,不追究逾期责任;逾期____-____天的(含第____天),每天按逾期交付的货品总价的____%计算。同时,逾期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并应就逾期交付的货物按合同双倍定金当月赔偿给甲方,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其他产品货款中扣除。

  4、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乙方按合同双倍定金当月赔偿给甲方;若甲方原因取消合同,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由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为准,乙方提供的选型报价单进行生产,质保期为壹年。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及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

  2、运输方式:

  3、费用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包括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车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设备在运输过程如发生丢失、损坏,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5、交货期限: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照甲方已经出具给乙方的技术参数为准,乙方提供的选型报价单进行验收,附送货清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不锈钢铭牌。

  2、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收到货物以后10天内,如产品不合格,甲方可要求退货或者换货,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结算方式:合同双方盖章生效后,发货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款到账当日寄出增值税发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无偿提供维修服务。

  2、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愿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该设备的备品、配件等,并终身提供技术服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乙方提供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愿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1-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违约金以每日按本合同总货款的 计算,如逾期交货时间超过 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货款的 的违约金。

  1-3乙方提前交付的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仍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2、甲方的违约责任

  2-1如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货款 %的违约金。

  2-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向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之附件、技术协议和双方另立的补充协议、技术变更和往来认可的信函均属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且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采购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长沙嘉铭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

  二、供货价格:

  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直接送货到乙方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付款方式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

  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规定售价的正负百分之五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2.乙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3.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

  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符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

  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促销支持:

  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款项保证: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二、关于费用: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条码费、促销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三、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四、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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