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17 18:53:09 报告 我要投稿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5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5篇)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开展的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保山市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19﹞57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托育用房1800平方米;设备购置。拟设置普惠性托位365个,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65万元,自筹68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9.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为发改审批项目,资金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59.4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12分,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数,工程已建设封顶,目前暂未装修,新增托位数暂无法核定得3分、新增基本建设项目个数1个 ,得10分。二是质量指标,得7分,其中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得0分,因工程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的状态;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得7分。三是时效指标得5分,资金到达率100%;四是成本指标,得分7分,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无。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10分,工程垃圾按照要求摆放,造成环境零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0分,因单位整体建设还在施工中,目前未能实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10分,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不扰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2分,自评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

  为切实提升我县托育服务能力,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满足育龄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21〕24号))精神,我委对承办的2021年幼儿托育民生工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开展自评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县共完成新增普惠型托育机构1个,完成托位45个,目前全县累计总托位数621个,较好地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落实奖补政策,省级下达资金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万元,对完成当年新增托位任务的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12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奖补。目前有3家托育机构完成了备案,各备案托育机构运行正常。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托育服务组织建设。及时分解省市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按月上报进度,督促落实。

  (二)强化托育服务制度建设。根据省里相关要求,4月中旬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宣城市2021年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我县也积极制订方案,层层落实任务。及时印发政策文件汇编,明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实行备案登记证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强化托育服务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民生工程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积极宣传民生工程普惠托育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放心,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婴幼儿服务发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托育服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开展卫生评价、定期督查和现场交流等方式,督促各托育机构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对不符合相关管理规范要求的'机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实行备案登记动态管理。

  三、取得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托育服务体系。通过对原有零散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早教中心托班的整合和完善,方便有需求的群众就近入托,初步达到民生工程收费合理、方便可及、质量有保证、政府有保障的基本要求。

  二是提升了托育服务机构的积极性。通过实施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在规范托育服务标准和内容的同时,提高了各托育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托育机构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政策上得到支撑,提高了他们自我发展状大的积极性和社会认同感。

  通过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群众对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我县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步打算

  加强对托育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工作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267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六安市2021年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布局,合理开展托育机构项目建设,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2021年新增托位900个。

  二、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卫健〔2021〕37号),制定了《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实施范围、主要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和保障措施。

  三、完成情况

  2021年我市新增托位1250个,任务完成率138%,全市各县区均完成了建成一个普惠托育机构的目标。

  四、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得分100分。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1 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267 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我县2021年实施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自评得分10分)

  1.项目立项依据(自评得分3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及时印发了《金寨县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项目立项符合规划要求。

  2.绩效目标编制(自评得分3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21〕21号),制定了《金寨县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托育中长期目标,明确年度绩效目标,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十六字方针四项规定相关要求。

  3.绩效指标合理(自评得分4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21〕21号),设定了全面、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两类指标,设置较合理。

  二、过程(自评得分20分)

  (一)资金落实(自评得分6分)

  1.资金到位率(自评得分3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21〕89号)文件,政府承担幼儿托育服务建设主体责任,负责相关资金保障。省级奖补资金安排给完成新增托位分解任务的托育机构和卫建开展工作单位,不足部分县级补充。

  2.到位及时率(自评得分3分)。2021年在县卫健委备案的托育机构金寨县和美佳托育中心,是2020年申报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示范项目,该项目中央投资30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县发改委按项目管理要求和进度拨款到位;六安市卫健委奖补资金(六卫健〔2021〕49号)11万元,其中对托育机构奖补6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县保健院对托育机构卫生指导、培训、卫生评价,全部及时拨付到位。

  (二)项目管理(自评得分8分)

  1.任务分解落实(自评得分3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21〕2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为2021年底新增托位150个左右。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的职责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加大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在辖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统计信息管理(自评得分3分)。按照民生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信息。

  3.资料报送情况(自评得分2分)。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民生工程信息、“图看民生”及“群众话民生”报送工作,报送相关资料及时,且齐全、真实、准确。

  (三)财务管理(自评得分6分)

  1.财务管理规范(自评得分2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21〕89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专账管理。

  2.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2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21〕89号)文件精神,及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21〕21号)文件精神,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项目资金等情况发生。

  3.资金发放管理(自评得分2分)。实施单位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定期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产出(60分)

  1.新增托位目标任务完成率(自评得分50分)。2021年市下达我县新增托位150个。和美佳托育中心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新增300个托位,该项目2021年上半年完成,已在卫健委备案,完成率200%。

  2.省级现场考评估(自评得分10分)。

  2021年未被抽查,比照标准达到省评估要求。

  四、效益(自评得分10分)

  1.社会效益(自评得分5分)。构建由卫健、教育、妇联、工会、计生协会等多部门合作、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卫健部门以妇幼保健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依托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社区卫生、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等人员,通过入户指导、健康讲座、“互联网+ ”等方式,开展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喂养护理、预防接种、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知识宣教普及工作,为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照护指导。

  2.社会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8%以上。

  五.自评得分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自评得分10分;

  2.资金落实情况:自评得分6分;

  3.项目管理情况:自评得分8分;

  4.财务管理情况:自评得分6分;

  5.项目产出情况:自评得分60分;

  6.项目效益情况:自评得分10分;

  总评自评得分:100分。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5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马卫健办〔2021〕179号)的文件要求,我委对2021年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发〔2019〕15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马卫健发〔2019〕52号)精神,到2025年,全县城市区机构全覆盖(农村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实现主体多元建设“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具体任务:2021年建成托位169,每千人托位数1.2‰。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25年完成建设2366个托位建设,托育机构全面覆盖城区,基本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要,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90%以上,全面推动全县3岁发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三、项目管理

  (一)高度重视。省市文件印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印发《含山县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上半年又出台了《含山县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大力营造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同时县委县政府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卫生健康重要内容写入县“十四五”规划。

  (二)完善建设建设。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今年已召开联席会议1次,研究解决了普惠托育机构项目申报及日常监督检查、卫生评估、消防达标评估等联合督导组成立等问题。二是完善注册备案制度。依据国家托育机构注册和备案管理平台,对全县托育机构实施注册备案管理,成熟一个备案一个,纳入管理一个。对因设施不达标、建设标准不达标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加强指导补差补缺,坚决做到符合标准才允许备案。三是设立服务评估制度。依据职责各成员单位定期为已备案和积极准备备案的'单位开展服务指导,及时开展评估评价,全面提升全县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开展服务指导。我县在摸索工作思路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提升各机构开展托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申报项目。积极协调县发改委申报普惠托育建设项目,经过努力申报了2个项目。二是开展培训。组织开展托育机构保健员和负责人培训班,提升机构保育员业务技能,对达标并考试合格的保健员颁发保健员证书。三是强化指导。成立含山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以县妇计中心为主导,开展卫生保健服务及评估工作。依据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指导各机构开展卫生评价自查、补漏,及时申请评估。同时把3岁以下照护服务机构纳入到县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和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定期帮助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培训和疫情防控指导。

  (四)加强督促检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卫生综合监督年度管理计划,加强对全县托育机构的督查,确保各机构安全健康有序开展照护服务工作。研究出台建立卫生健康网格化管理体系,规范部门职责,确保监督管理不留死角。

  (五)强化绩效考核。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267号)要求,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完整保存项目实施记录。我委分别于5、11月份,开展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工程项目督查工作,推进项目进展。

  (六)强化资金管理。依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专款专用,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四、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自评,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促进民生工程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一个标准、一样尺度,科学反映项目过程、结果和投入产出情况,准确评价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效果。依据是《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马卫健办〔2021〕179号)等文件。评价方法:采用自查自评、问卷调查等方式。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目前注册登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8家,其中实现系统备案2家。建已有托位数480个,其中2021年新增托位210个,每千人托位数从2019年的0.3‰提升至1.2‰,圆满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21年项目的开展,综合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产出效益,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项目产出

  1、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11月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制订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实施细则并受县卫健委委托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2021年新增托位210个,任务完成率达124.3%;每千人托位数达1.2‰,圆满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结合实际,探索托育服务创新举措,通过项目实施,群众托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得,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问题

  没有公办的托育服务机构、普惠政策没有落到实处;民办机构缺乏应有支持,且各机构质量参差不齐;财政支持力度不大、完成民生工程最终托位目标困难重重。

  (二)下一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到托育机构的建设之中,依法依规参与托育服务发展。

  2、扎实开展服务。指导具备一定条件的服务机构强化设施建设,积极进行系统注册备案。

  3、加强督查指导。从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多角度出发,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构内婴幼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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