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15 12:23:45 报告 我要投稿

延安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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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精选5篇)

  延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1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19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19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20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19年尚未形成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18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19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延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和下达预算

  2021年,省财政批复我厅年初预算收入14,706.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厅机关13,489.23万元;省安科中心276.47万元;省宣教中心397.86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542.83万元。全年实际下达部门整体预算资金22,421.59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4,706.39万元(含省级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7,44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02.69万元,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省级专项资金7,412.51万元。

  1.人员及公用经费下达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人员经费4,700.09万元,公用经费770.76万元。

  2.专项业务经费下达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1,795.54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5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8万元;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117.54万元;办公楼双回路电源改造230万元;档案室建设100万元;全省瓦斯督导组监管费用220万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550万元。

  3.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厅省级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7,440万元,其中: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维护项目4,330万元;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700万元;尾矿库治理项目60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550万元;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研究420万元;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200万元;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项目90万元;实验室运维及危化品登记5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项目100万元;减灾救灾工作150万元;防汛抗旱物资250万元。

  (二)绩效目标

  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资金使用,一是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做好全省减灾防灾工作,灾情发生后,确保灾民及时得到救助;三是做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省财政下达预算指标30,169.05万元,其中:厅机关28,823.10万元;省安科中心301.88万元;省宣教中心398.52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645.55万元。截止2021年底,所有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我厅实际支出合计22,151.96万元,当年未执行完结余资金8,050.14万元,支付率73.58%。其中:基本支出4,633.38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3,714.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9.24万元),占总支出20.91%;项目支出17,518.58万元,占总支出79.09%。所有经费开支合法合规,无截留情况。

  预算支出按编制单位分:厅机关20,784.11万元,较上年增加8,501.01万元,增长69.21%;省安科中心339.92万元,较上年增加39.13万元,增长13.01%;省宣教中心400.41万元,较上年减少89.63万元,下降18.29%;省减灾救灾中心627.52万元,较上年增加33.85万元,增长5.7%。

  3.资金管理情况。我厅严格按照“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的要求,所有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项目严格设定绩效目标,明确资金用途,对列入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统一进行征集、评审、筛选,未纳入项目库储备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我厅严格把控项目资金申请、使用等环节,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专项资金严格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项目完成后,我厅及市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厅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92%、16.15%,39个多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防汛抢险经受严峻考验,森林草原防灭火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应急处置及时高效,指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

  1.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百日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建党100周年”“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全力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对市级党委政府开展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二是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煤矿领域出台六项标准,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完成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4个100%安全大检查、防治水专家“会诊”。工矿商贸领域推进非煤矿山“四化”建设,督促事故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制定225座非煤矿山和秦岭保护区285座尾矿库整治方案,完成61座尾矿库安全风险治理。危化品领域严格高危工艺项目准入,完成11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强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三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梳理247项工作任务,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台账,实施10大专项攻坚,排查治理隐患33万余项,攻克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四是不断加大综合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异地执法等,煤矿执法处罚、隐患查处位居全国监管执法前列。健全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协作机制,挂牌督办12起较大事故、5起典型一般事故,完成76起较大以上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事故警示效果和查处力度不断强化。

  2.强化预警、科学应对,防灾减灾救灾取得新成就。坚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一是灾害防范取得新成效。面对60年最强汛情,先后启动省级1次Ⅲ级、3次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印发全省防灾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机制,累计组织122.16万人次撤离避险,洪涝人员伤亡比近10年平均值减少58%,筑牢了人民生命安全的“大堤”。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起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7.92%、75.34%和81.21%。二是灾害救助取得新进展。2次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精准查灾核灾,设立集中安置点3640个,下拨各类救灾救助资金15.71亿元,发放各类应急救灾物资38万余件,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三是综合减灾能力取得新提升。建立综合会商和预警响应发布机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八大工程”,年度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圆满完成。率先修订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累计创建348个国家级、627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3.平战结合、建强队伍,指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救援体系加快完善。出台全省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成森林草原火灾和地震地质灾害等10个专项预案,6个地市总体预案基本完成,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建成27支省级、239支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二是救援处置有力有序。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圆满完成宝鸡酒奠梁隧道塌方涉险事故救援,10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第一时间启动响应,赴大荔决堤现场指挥抢险救援,调用33台大型抽水设备支援排涝;模块化调派驻防陕西的西藏、新疆森防队伍投入洛南、蓝田、勉县参与防洪抢险救援;省航空护林中心调度5架直升机飞行94架次空降人员、空投物资参与蓝田救援;组织省重型机械救援队330余人驰援河南抗洪救灾。三是指挥调度全面加强。健全联合值班值守机制,增设7个行业专业值守,建立调度日报制度,强化分析研判、在线监管、精准调度,高效指挥应对宝鸡陇县关山大峡谷滑坡等35起突发事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年初绩效目标共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1年汛期全省累计紧急转移安置51.3万人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进行“一卡通”现金发放335万人、实物救助32.5万人,恢复重建9827户、修缮17510户、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过渡期救助269052人;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0次;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1.7万人次;与6家媒体单位合作,在省级及发上媒体刊登稿件22814篇、推出6期“领导谈安全”访谈节目,科普视频340部;目标值完成比例100%,完成目标。

  (2)质量指标

  2021年汛期全省累计紧急转移安置51.3万人次。西安蓝田“8·19”洪涝灾害救援工作,累计完成救灾飞行94架次,37小时30分,空投物资870余件,解救人员15人,机降救援、勘测、工作人员24人/次;深入开展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落实五项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重点行业安全整治,梳理247项工作任务,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台账,实施10大专项攻坚,排查治理隐患33万余项;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领导干部谈安全”等系列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开通应急广播,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企业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省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监护下拨经费21个,发放道口看守经费人员147个;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全年政府采购支出8810.54万元,其中:采购货物604.29万元、采购工程281.05万元、采购服务7925.20万元。

  (3)时效指标

  及时预警提醒,快速应对处置。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核查评估灾情,及时申请国家资金支持;面对60年最强汛情,先后启动省级1次Ⅲ级、3次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印发全省防灾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机制,累计组织122.16万人次撤离避险,洪涝人员伤亡比近10年平均值减少58%,筑牢了人民生命安全的“大堤”;妥善应对处置了宝鸡酒奠梁隧道塌方涉险事故、大荔决堤抢险事故、镇巴县700万方滑坡等事故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累计发现火点、烟点70余处,参与处置火情20余起。

  (4)成本指标

  2021年全年支出22,151.96万元,执行进度73.58%。其中:基本支出4,633.38万元,执行进度95.73%;项目支出17,518.58万元,执行进度68.3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措施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25.92%;森林防火方面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方面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有安全居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等,确保安全温暖越冬度荒,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2)可持续影响

  有效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企业、受灾群众及安全生产监管培训人员满意率80%以上,无投诉事件发生。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由于疫情及部分资金下达晚等原因,致使当年预算执行率不高,年底剩余资金较多,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略有偏离的现象。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慢,有预算当年未支出,如2021年安排的应急救援车库建设项目200万元当年未支出;二是政府采购项目按合同付款,如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建设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合同未履行完毕导致未能完成年度预算支出,另外存在质保金延期支付的实际困难;三是部分追加专项预算资金下达比较晚,如11月下达煤矿安全综合评估资金1,856.1万元,12月下达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省级配套资金315万元,年度内完成难度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单位科学编制预算,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预算批复执行,下大气力解决重预算、轻执行的.问题,加强预算的督查考核,并与下年度工作挂钩,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加大资金支付力度;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完善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对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警示、追究责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的情况

  根据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分。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指标值进行分析,认真整改,确保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延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3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厅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本次考核得分:扣除不涉及项后的实际自查分95/扣除不涉及项后的总分98*100=96.9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机构队伍建设

  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内部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到处室并有专人负责的,得3分。

  我厅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处室为装备财务保障处,装财处易江玲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事前绩效评估

  分值6分,计分标准: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包括新增和延续性的政策或项目),得6分。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事情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达标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最后根据项目库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三)过程管控体系——事中绩效监控

  1.分值6分,计分标准:监控自评报告质量。1.报送时效。按时报送的得2分,迟报一天扣0.2分,直至此项为0。2.报告规范。自评报告符合自评提纲要求的得2分;不符要求的,每处扣0.2分,直至此项为0。3.报告完整。报告内容覆盖所有批复绩效目标项目的得2分,覆盖不完全的按实际比例×2分计算得分。

  已按时报送监控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2.分值12分,计分标准: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质量。1.执行进度得分=部门1-8月实际执行进度%/(0.667×0.9)×3分。2.预算调剂得分=(1-(10×部门1-11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4分。其中:若部门1-11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因考核需要,预算调剂指标考核时间在重点监控时间(1-8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3.完成指标实现得分=项目绩效目标中完成指标1-8月按期完成个数/完成指标总个数×5分。(对2019年度的考核根据重点监控和监控自评换算得分)

  执行进度得分2分,预算调剂得分4,完成指标实现得分5。本项指标自评得11分。

  (四)过程管控体系——事后绩效评价

  1.分值5分,计分标准:部门按规定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5分;开展了自评但报送报告逾期的,每逾期1天扣0.5分;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不得分。

  本部门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5分。

  2.分值4分,计分标准: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的`,得2分,一处不规范扣0.2分,直至此项为0;内容完整、分析全面、观点客观、建议举措操作可行的得2分,发现一处错误扣0.2分,直至此项为0。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3.分值4分,计分标准:有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1个专项开展自评的,得4分。无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1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的,得4分。

  已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4.分值3分,计分标准: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3分;开展了自评但提交自评报告逾期的,每逾期1天扣0.5分,直至此项为0。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五)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目标管理

  1.分值9分,计分标准:部门绩效目标质量9分。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根据财政厅对部门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复审得分换算。

  部门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本项指标自评得9分。

  2.分值3分,计分标准: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通过的,得3分;被退回或要求修改完善的,每个项目或每反馈一个问题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通过。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3.分值3分,计分标准:按规定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已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4.分值6分,计分标准:绩效目标自评准确率6分。根据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绩效目标自评核查结果得分换算。未开展目标自评的,此项不得分。

  绩效目标自评准确。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六)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结果应用

  1.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2.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的,得3分。重点审核及复审提出修改建议,部门未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绩效目标审核中,重点审核及复审未对本部门绩效目标提出修改建议。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3.分值3分,计分标准: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4.分值3分,计分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的,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5.分值3分,计分标准:对中央和省级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的,得3分;有未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无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6.分值4分,计分标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的,得2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的,得2分。

  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七)基础支撑体系——制度建设

  分值3分,计分标准: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技术层面的制度办法、方案细则、操作规程等,每制定一个得1分,最高3分。

  出台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八)基础支撑体系——培训宣传。

  1.0分值3分,计分标准:考核年度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的,得3分。

  已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相关业务培训。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2.分值2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省级党政网以及其他相关媒体登载宣传的,每次得0.5分;在中央级别媒体、网站上登载宣传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相同信息被其他媒体转载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登载。本项指标自评得2分。

  (九)考核监督体系——考核机制

  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将相关处室、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得3分;未纳入的,不得分。

  已纳入对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对部门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十)考核监督体系——监督机制

  分值3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等汇报报送的,得2分。

  未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汇报报送。本项指标不得分。

  (十一)其他考评事项——协同配合

  分值3分,计分标准:支持配合评价组等开展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得2分;反之,经核实的,不得分。

  我厅不涉及此项考核指标。本项指标自评不计分。

  (十二)其他考评事项——工作实效

  分值2分,计分标准: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得2分;逾期报送的,不得分;逾期7天的,取消考核评比资格。

  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本项指标自评得2分。

  (十三)加分项——推进预算改革

  分值5分,计分标准:部门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统筹平衡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的,经复评认定后予以加分,最高加5分。

  无推进改革预算项目。本项指标不加分。

  (十四)减分项——发现反映问题

  分值5分,计分标准:被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驻川监管局发现反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每一项扣0.5分,最高扣5分。

  2019年的审计检查事项中,未反映的有关预算绩效方面的问题。本项指标不减分。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改进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

  要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二)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处室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延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4

  一、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在拟定“三定”方案中向市委组织部申报了山南市财政局绩效科,但未得以成立。

  将自治区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财政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在2019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涉及531个项目,金额14.11亿元,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工作,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安排的财政教育投入资金、科技三项费等23个重点项目资金和固边富民专项资金等5个市级出台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1亿元,重点围绕专项资金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对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项目,整合或不再安排项目预算。三是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定市直部门的部分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市直相关部门按自评表模板上报,我局汇总完成相关市直部门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切实增强资金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支出效率意识。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市本级和12个县(区)2019年指标资金接收、分配、支出及绩效目标、自评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监控平台中接收并分配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亿元。五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六是各县(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三、配合自治区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的.2018年“普惠性”边民补助、2017-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成效及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树立。二是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提高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了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五是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不重视绩效工作,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还未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面偏小、范围偏窄、进展不平衡。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延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制订相对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先后出台了《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枣庄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2016年单设预算绩效管理科后,制定了《枣庄市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枣庄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业务付费标准(试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枣庄市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区(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等,今年又制定了《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事中绩效监控的通知》,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全面开展业务类和投资发展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科成立以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从无到有,管理范围从小到大,逐步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在编制预算时,要求所有业务类项、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同时,将绩效目标审核关口放在首位,凡是无绩效目标或者目标不完善的,一律退回单位重新填报。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绩效较差的要进行整改,并酌情调减预算或撤销项目。绩效目标提报后,经过业务科室、绩效科和专家组多轮审核,并对各项目分别提出了审核意见和修改意见,经过单位完善后,随同预算一并批复下达。

  (三)开展中期监控。从2017年起,按照《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事中绩效监控的通知》要求,制定监控方案。指导市级主管部门填报产出指标的完成值和效益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在收集、分析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对预计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说明。特别是今年机构改革和预算调整,在中期监控基础上,要求调整单位将相关绩效管理目标一并进行划转,仅调整部分金额的,要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分解,重新报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批复。

  (四)逐步扩大评价范围,实现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一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在2016、2017年度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市级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财政重点评价和部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实现投资发展类、业务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二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资金规模逐步扩大,评价金额2017年、2018年分别达到7600万、28000万,今年对24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总额达到81000万元。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归口管理业务科室。

  (五)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增强绩效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是关键。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反馈整改机制。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和单位,作为其改进预算管理、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评价报告及时送达业务科室,并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把评价结果好坏作为预算安排多少的依据,通过重点评价,帮助单位和部门找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足并及时纠正,也为下年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六)积极推进市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在编制市级预算时,要求业务类、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经过财政局绩效科初审、业务科室复审和专家组第三次审核反馈,各单位对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公开,在市财政局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栏公开。

  (七)积极开展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区(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的规定,把综合评价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市直部门和区(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夯实绩效管理的基础,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切实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

  二、我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预算绩效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首先是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数据、信息的填报、搜集等工作依靠人力完成,效率和质量不高;目前接触的多家公司推出的信息系统虽然流程比较完善,但是均不能与国库、预算系统衔接,导致无法实现线数据共享。二是绩效目标填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比较简单,不够具体细化,或者人为地把一些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的偏低,绩效目标对实际工作指导约束意义不大。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培训力度,尽快建立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各预算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观念仍比较淡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预算单位参加积极性不高,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往往一评了事,没有采取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评与不评、评好评坏一个样,绩效评价流于形式,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难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一是绩效自评欠积极。部分单位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或者是拖延不报,绩效自评报告整体质量不高。二是重点评价不配合。部分单位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存在抵触情绪,以种种理由排斥,不愿意接受,不配合重点评价工作。三是落实整改不积极。部分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重视,落实整改不到位,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运行监控管理模式尚未建立。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事前评估和运行监控管理工作了解不足,认识不到位,开展事前评估和运行监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另一方面,目前尚未形成一套全面的、完整的事前评估和运行监控模式和手段,事前评估的'约束性和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实现程度未能及时体现。

  (四)绩效管理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科已成立三年,由于区(市)级财政部门由于受机构和人员编织制约,仍有部分区没有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人员。

  (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工作体系还不是很健全,特别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才刚刚起步,以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其结果往往不受重视,看过以后就作为档案保存,缺乏跟踪问效机制,使绩效评价结果作用受到限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中的成绩、问题与相关责任、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责任人缺乏约束,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而且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制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一要尽快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绩效关口前移,对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估或者绩效评估结果为差的重大政策支出不得列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相关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二要在进一步扩大项目绩效评价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向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拓展,真正实现绩效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力度,做到无绩效目标不给安排预算。四要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对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五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各部门、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

  (二)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的有机结合机制。加快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调整挂钩,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及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情况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分区域项目绩效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为此我们将积极与预算科室进行对接,形成多方合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在一起,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在下一预算年度的同类项目中优先予以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安排下一预算年度同类项目资金时要予以调减或取消,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列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重点监督对象,予以监督。另外对于预算单位在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督促落实整改,及时督促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和公开机制。我们将及时对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将绩效评价结果的总体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外部公开,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在网上进行公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夯实管理基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法规制度建设。我们市研究制定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已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并形成定稿,待市委同意后印发。下一步,要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二是提升队伍素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者、指导者和执行者,我们一定要自我施压,必须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不仅要自己知道怎么做,还要能够让别人知道怎么做。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以预算编制、绩效培训、重点评价为抓手,使绩效评价理念深入人心,积极争取各预算部门领导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同时我们还应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善于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加强沟通联系,多听取意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达到相互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共识,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五)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市现有绩效指标的基础上,我们要加快对绩效指标尤其是个性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特点和我市绩效评价工作实际开展的需要,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个性指标,力求更加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评价对象实施的绩效情况,并逐步形成涵盖各类支出,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统一绩效指标。

  (六)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能有效提升绩效目标编报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绩效监控手段等,由于目前尚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不高。下一步,将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建立绩效管理信息平台。

  (七)积极开展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区(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的规定,把综合评价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市直部门和区(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夯实绩效管理的基础,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切实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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