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8-08 10:47:25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装修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六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安全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六篇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1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针,“突出重点,早做准备,统筹安排,服从大局”,以对人民的财产负责的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工作,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7、所有参施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仓库、易燃物堆放场所)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要“严禁烟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卫消防领导,要对消防员日常工作进行提示指导。

  3、消防员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甲方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5、甲方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甲方、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乙方施工队队长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乙方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乙方要接受甲方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消防知识提问及考试,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乙方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消防隐患。

  7、乙方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乙方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乙方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乙方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动火施工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

  四、补充条款: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负责人:

  乙方名称:负责人:

  年月日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3

  物业管理处(简称甲方)与公司/用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造商(简称乙方),对其租售的栋单元就装修改建问题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货运电梯进出,工业滤布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它楼层乱走。

  二、乙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三、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施,外墙玻璃窗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启,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四、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使用明火(如电焊、滤布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人及施工措施后方可施工。

  五、新设大型设备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甲方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电气施工中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安装,施工必须符合甲方以下规定,所有电器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穿管应到位,接地、接零要分开,线路绝缘必须大于1000Ω,电线必须使用消防认可的合格电线,线径不小于2.5mm2,地面安装的电器应使用有防水插座。

  七、从施工现场运出大厦的工具和其它物品应由乙方开具出门证明。到管理处安全管理部开具放行条方可出门。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4

  为确保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济南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区域在装修期间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管理处(甲方),与业主(使用人)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委托书如下:

  甲方责任: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小区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权,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乙方责任:

  1、负责小区单元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

  2、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姓名:),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消防安全负责。

  3、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3.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

  3.2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能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6、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7、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至少配备二个。

  8、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及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9、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至指定区域,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0、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5

  物业管理处(简称甲方)与 公司/用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造商 (简称乙方),对其租售的 栋 单元就装修改建问题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货运电梯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它楼层乱走。

  二、乙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三、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施,外墙玻璃窗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启,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四、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使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人及施工措施后方可施工。

  五、新设大型设备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甲方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电气施工中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安装,施工必须符合甲方以下规定,所有电器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穿管应到位,接地、接零要分开,线路绝缘必须大于1000Ω,电线必须使用消防认可的合格电线,线径不小于2.5mm2,地面安装的电器应使用有防水插座。

  七、从施工现场运出大厦的工具和其它物品应由乙方开具出门证明。到管理处安全管理部开具放行条方可出门。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日 期: 日 期:

装修安全协议书 篇6

  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做到群防群治。保障(徽商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芜湖县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乙方所有或住居的本市场 区 栋 号,为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全面负责区内的消防安全事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3. 甲方将不定期对入住市场的经营户(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乙方需无条件地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等。

  4.实行消防设施门前责任制,做好各自铺面周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位置。

  5.保障市场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门畅通。堆放货物一律不得超线,压线,确保各通道畅通无阻。

  6.杜绝在店使用一切明火和使用未经线路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火功率用电设备。

  7.禁止在各自经营范围内闸门上私自更换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丝(铜丝、铁丝)来代替保险丝。

  8.经营户用于维修车辆的各种油料应远离门面安全使用油漆须放在专用器具内,并加强保管。

  9.各经营户法定代表人或主工负责人如果不切实履行各项防火责任,造成消防管理混乱,隐患久拖不改,养患成灾并由此给甲方带为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1.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12.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13.根据国家消防部门条例规定,商铺每25平方米需配置一只4公斤灭火器,如不按要求配置,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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