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8-05 10:41:10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协议书汇总六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安全协议书汇总六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为响应低碳糊口、节能减排的号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摊部门直接本钱的原则,甲乙双方及直系支属代表经慎重协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贸易盈利的基础上互助拼车上放工。现就乘车途中安全责任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人:驾驶方(以下简称甲方)

  搭乘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车主方,驾驶已经年检合格的、正常保养的、已经按常规交纳“车上职员座位险”的 牌轿车一辆,牌照为苏E ,并提供驾驶服务。

  2、甲方主观上信守诺言,按照预先商定的乘车时间、地点提供利便,但并分歧错误任何的延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完全按照商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车。临时变化时双方及时电话联系,但不管协商的结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误责任。

  3、甲方保持车辆完好,严守交通法规,严谨酒后驾车,谨严驾驶,主观上努力保证包括自身在内的所有乘车人的安全。但并分歧错误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对乙方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但除怂恿、胁迫甲方违法驾驶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或造成对第三方的责任/及或车辆损坏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伤害责任仍由甲方自行负责。

  4、部门直接本钱的分摊方式:仅象征性的分摊部门高速通行费、油费:单趟15元/次、来回25元/天,由乙方于每周末一次性主动放于车内。

  5、本协议自双方及其直系支属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车时自动失效。

  双方及直系支属签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直系支属代表: 乙方直系支属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活动的外宿学生与学校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参与社团活动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学生保证在参加活动前已将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以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3)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4)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一名中职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5)积极协助社团做好社团成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6)不得打架斗殴,哗众取宠,不得做危险的活动。如若违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负责。一切活动听从社团带队老师的安排。

  (7)社团活动开展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4:00-5:00,参加社团活动的外宿生务必按要求进行活动,不得离开规定地点进行其它活动,否则开除出社团。

  (8)参加社团活动的外宿生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社团活动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9)外宿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10)要自行做好自行车的保管措施,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各一份。

  甲方(学校社团)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签字: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乙方在承包甲方委托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签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共同遵守本协议并切实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统一领导承包单位的生产工作,监督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

  2、对有关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安全措施的审批,经双方签字后实施,发包单位应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双违”人员,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4、甲方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对乙方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指导监督,并且检查乙方安全管理的内业资料。

  二、乙方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乙方应对甲方负责,并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并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乙方单位的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并执行甲方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且主动同甲方的安全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

  3、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车辆绕行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如果因此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在施工前应主动要求甲方进行安全防火技术交底,并签字或盖章确认,认真执行甲方单位的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的要求,做到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不施工。

  三、承发包任务中的工伤事故处理协定;

  1、凡属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服从甲方指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单位在甲方单位生产区域内所承包的任务作业时,不管任何原因、任何条件,伤及甲方单位职工或乙方单位职工及第三者的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单位人员在施工操作中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与甲方单位无任何关系。乙方人员在上班途中或施工途中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备案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从 20xx年9 月 26 日至20xx年9月30日。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人

  20xx 年9 月25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

  其他专业承包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__________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仅用作仓库时,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确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同时告知储存的种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10)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承包风机建筑、安装工程及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施工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

  一、安全目标

  1.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6《GB50870-20xx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7《GJG348-20xx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

  2.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9《GJG-59》检查标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乙方需与其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3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4.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20xx元。

  5.3.2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3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5.4.1.1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5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500-1000元。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酒后上班工作;

  5)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安全管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1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0元;

  5.4.2.2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0元;

  5.4.2.3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0元;

  5.4.2.4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0元;

  5.4.2.5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0元;

  5.4.2.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0元;

  5.4.2.7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8“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9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10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承包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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